衡水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有關要求,推動建立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政府主導、綜合協調,依法監管、屬地化全行業管理,堅持社會共治、公開公正,改革創新、提升效能的原則,強化政府監管職責,理順監管體制,拓展監管領域,強化監管手段,完善監管流程,從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轉向全行業監管,從主要運用行政手段轉向統籌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和信息等多種手段,加強事中、事后全流程監管,不斷提高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工作目標。2020年建立完善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形成專業高效、統一規范、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實現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
二、重點任務
(一)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
加強黨的領導。不斷完善全行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機制,推進醫療衛生機構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
強化政府主導責任。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明確部門職責,建立監管協調機制。在不單設實體性辦事機構、不增加編制、不新設行政審批職能的前提下,依托現有資源,建立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局際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統籌綜合監管的協調、指導和醫療衛生服務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
強化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系和經營性質,均由所在地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實行統一監管。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醫療衛生機構對本機構依法執業、規范服務、服務質量和安全、行風建設等承擔主體責任,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傳統的對單一醫療機構的監管轉變為對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等不同形式醫聯體的監管,醫聯體牽頭醫院要承擔醫聯體內部管理責任。
強化行業協會(學會)自律作用。建立健全行業管理規范和準則,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規范、行業信譽維護、行業發展等方面作用,引導醫療衛生機構不斷加強自律。
加強社會監督。推進普法教育,增強公眾健康權益意識,推動社會力量參與醫療衛生行業監督。暢通醫療衛生服務投訴舉報渠道,在衛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門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開設投訴舉報專欄,鼓勵公眾通過舉報專欄和“12345”投訴熱線,舉報醫療衛生行業違法違規情況。加強對投訴工作的監督管理,完善輿情監測和處置機制,發揮媒體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
(二)加強全過程監管
優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進一步優化醫療衛生行業準入和行政許可流程,建立衡水市衛生技術評估專家庫,制定衛生技術評估工作流程,進一步發揮衛生技術評估在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臨床準入、規范應用、停用、淘汰等方面的決策支持作用。加快推進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部門按職責建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示。2020年,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化注冊率達到100%,全面實現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的執業行為動態監管。(市衛生健康委、市科學技術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分工負責為各部門按職責分別牽頭,下同)
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探索委托符合條件的行業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第三方專業機構等規范開展醫療服務質量評價。推動醫療機構建立醫療質量與安全、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護理、輸血、醫院感染、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等專業管理委員會以及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倫理委員會等,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的制度建設和組織體系。2020年,全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全部設立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委員會,建立單位內部質量和安全管理辦法,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督導考核。進一步健全醫療機構評審評價體系,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同等標準評審評價。(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加強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監管。強化藥品質量監管,重點加強對國家集中采購試點中選藥品的監管。2020年,全市80%以上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要制定完善臨床路徑管理、臨床藥師及處方點評制度。健全藥品遴選、采購、處方審核、處方調劑、臨床應用和評價等標準規范,強化藥事管理和服務。完善臨床用藥超常預警機制,加強輔助用藥、血液制品、注射劑、植入類醫療器械和高值醫用耗材等動態監控,對發現超常使用的藥品耗材,組織開展合理性評價。定期開展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監督和評估,依法糾正和處理違法違規使用行為。(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強化醫療保險的監督和控費作用。市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充分利用醫保智能審核監控系統的審核結果,加強對全市醫療機構服務協議執行情況的監督,監督情況與醫療機構年度保證金返還、年終費用清算、次年總額預算分配相掛鉤。強化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依托醫保實時監控系統,延伸醫保監管范圍,實現24小時無盲區連續監控。積極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行為的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重點加強對慢性病、大病、住院等醫療服務情況的監控,通過實時的全過程監控以及多維度分析醫療服務和醫療費用情況,建立動態預警指標體系,及時對異常醫療服務行為進行處理。強化司法聯動,建立健全醫保欺詐騙保案件協作查處、情報溝通和信息共享機制,暢通案件移送受理渠道,嚴厲打擊欺詐騙保行為,保障醫?;鸢踩?。(市醫療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加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資產監管。建立健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全面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財務報告、信息公開以及內部和第三方審計機制,加大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支出、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支出、負債、對外投資、資金結余使用、資產核銷等的監管力度。監管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的評定,以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晉升、獎懲直接掛鉤。落實三級醫院總會計師制度,加強經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管理,完善補償機制。審計機關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審計局、市醫療保障局配合)
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監管。嚴格執行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由營利性機構或個人申請設置的醫療機構原則上應核定為營利性醫療機構。營利性醫療機構應嚴格將盈利率控制在合理范圍,依法公開服務價格等信息。加強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資金結余使用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規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醫療機構的繼續發展,不得違反經營目的,不得將收支結余用于分紅或變相分紅。建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違反經營目的退出機制。加大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的查處力度。(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醫療保障局、市行政審批局負責)
完善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綜合績效考核制度。2020年全面推行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重點監管破除以藥養醫機制、落實藥品耗材采購制度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立科學合理薪酬分配機制、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等情況,強化對社會效益、服務提供、成本控制、醫療質量、運營效率、可持續發展、滿意度評價的考核??己私Y果作為醫院發展規劃、重大項目立項、財政投入、經費核撥、績效工資總量核定、醫保撥付和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作為選拔任用黨組織書記、院長和領導班子成員的重要參考,推動公立醫院更好地履行公益職能,提高管理績效,提升運行效率。(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配合)
加強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監管。嚴格執行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注冊、校驗、變更、注銷等監管制度。強化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監管,醫師和護士開展多機構執業,應按要求做好備案,醫療機構應按規定做好處方權授予、手術分級管理等各項工作。嚴格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加大查處違法違規執業和違反醫德醫風的執業行為,將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納入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2020年,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新入職職工行風教育培訓率要達到100%。(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完善醫療衛生執業資格、資源配置、服務質量、醫療衛生機構經濟運行等全流程技術標準。針對“互聯網+醫療健康”等醫療衛生服務新技術、新設備、新業態,制定相關監管標準,引導健康有序發展。完善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聯防聯控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對涉醫違法犯罪行為開展聯合懲戒。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定期開展專項行動,加強對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宣傳的監管,嚴肅查處假冒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宣講醫療和健康養生知識、推銷藥品、推薦醫療機構等非法行為。嚴厲打擊“醫托”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和騙取、套取公共衛生資金等行為,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加強部門之間信息共享,聯合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和懲戒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進一步健全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加強平安醫院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市衛生健康委、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監委、市法院、市檢察院配合)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加強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情況的績效考核和監管,重點監管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服務便利可及性和滿足群眾健康需求情況,強化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公共衛生服務質量。不斷加強對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完成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緊急醫學救援等任務的督促指導和考核。將醫療衛生機構履行公共衛生職責情況與等級評審、績效評價等掛鉤。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對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評估、預警作用,為綜合監管提供依據。(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加強健康產業監管。建立健全覆蓋健康產業全鏈條、全流程的包容、審慎、有效監管機制,明確監管責任,提高監測能力。制定完善新型健康服務監管政策,加強對醫療衛生與養老、旅游、互聯網、健身休閑、食品等領域融合產生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完善對相關新技術的審慎監管機制。完善監管部門、行業協會、企業溝通機制,支持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開展產業運行監測分析、產業發展戰略研究和行業信息發布。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網絡,努力構建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全社會共同監督治理的大健康產業監管體系。健全大健康產業誠信管理機制,優化市場誠信環境。通過規范試點、開展評估、公開信息、完善投訴和維權機制等多種方式,加強行業指導,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康復輔助器具等相關產業的監管,提升相關支撐產業研發制造水平。(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稅務局、市體育局、市醫療保障局、衡水銀保監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三)創新監管機制
完善規范化行政執法機制。進一步規范衛生健康監督行政執法操作流程,建立健全衛生健康行政執法公示、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行政裁量權基準等制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落實執法責任和責任追究機制,探索行政執法容錯糾錯和免責機制。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完善案件移送、協查的標準和程序,做好案件督辦、部門之間案件移送及跨域案件協查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檢察院負責)
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以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為重點,制定重點領域年度隨機監督抽查計劃,定期對醫療衛生行業管理相對人開展一次“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檢,抽檢結果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網站主頁上公示,并通過主流媒體告知公眾。對投訴舉報多、安全隱患大、有失信行為和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的醫療衛生機構和相關經營機構,要加大查處力度,主動向社會公開監管信息。健全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及時梳理更新,確保檢查對象和執法人員信息全面準確、規范完整。(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建設醫療衛生機構信用信息記錄數據庫和信息管理系統,統一歸集醫療衛生行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紅黑名單等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公示。其中涉及企業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一歸集于企業名下并依法公示。落實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和醫師定期考核制度,建立醫療衛生行業紅黑名單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執業準入注冊、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為基礎的醫療衛生行業信用記錄數據庫,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記錄、公示和預警。充分利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健全依法聯合懲戒體系,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人行衡水中心支行、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法院、市檢察院負責)
加速形成網格化管理機制。充分考慮人口數量、區域面積大小和人口密集單位(高校、社區)等因素,因地制宜劃分網格,實施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并與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有機結合,合理配置監管協管力量,做到“一格三員”(網格、管理員、協管員、督導員)規范化監管,逐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聯動、協調處理、考核評估等醫療衛生行業網格化管理制度。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的日常巡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處罰后復查等,建立健全在線監督監測與現場監督檢查一體化的監管方式。(市衛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建立權威有效的督察機制。建立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督察機制。主要針對縣級政府、市直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和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相關政策情況、突出問題及處理情況、綜合監管責任落實情況、政府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落實情況等開展督察。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方和負有監管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可不定期開展專項督察。重大問題報市政府,涉及違紀違法案件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建立醫療衛生風險分級管控機制,形成統一的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安全和費用風險監測評估網絡。充分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抽查抽檢、定點監測、違法失信、投訴舉報等相關信息,加強風險評估和分析,提高發現問題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加強對藥品和醫療器械臨床應用的監管,強化對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監測,及時做好不良事件的報告和處置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建立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制。推進綜合監管結果統籌運用,將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督醫監督情況、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作為綜合監管結果統籌運用的重要依據,與醫療衛生機構校驗、等級評審、醫保定點協議管理、重點??圃O置、財政投入、評先評優等掛鉤,以及從業人員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結果與職稱聘任、職務晉升、評先評優、績效分配等掛鉤。(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三、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2020年1月)。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具體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加快推動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機制。
(二)實施階段(2020年2月至2020年8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整合執法力量,加強政策培訓,聯合開展檢查、執法、督察和懲戒,提升執法效能和治理能力。
(三)提升階段(2020年9月至2020年底)。各地各有關部門針對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運行實際,結合新形勢、新要求,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監管舉措,健全監管機制,提升全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部門責任。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是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主要負責部門,發展改革、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審計、市場監管、醫療保障等部門要依法承擔相應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厘清責任鏈條,細化責任分工,確保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同承擔主要責任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加強隊伍建設。要不斷充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力量,按照轄區每萬名常住人口配備不低于1名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的要求配備落實到位??h級衛生健康監督機構所需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以及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等,由縣級財政根據人員編制、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統籌安排,確保綜合監督行政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實行職位分級管理制度,嚴把衛生健康執法人員進口關,堅持“凡進必考”,不得將不符合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范要求的人員劃入衛生監督執法隊伍。持續加強醫療衛生行業執法隊伍作風建設和紀律建設,打造公正廉潔、執法為民、敢于擔當的衛生健康執法隊伍。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谌窠】敌畔⑵脚_,健全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加快實現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相關部門的信息系統與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擴大在線監測等應用范圍。2020年,基本實現對醫療衛生服務行為和執法監督的動態監管,全面實現手持移動執法終端和執法記錄儀的應用。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和監管部門網絡安全責任,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安全制度,推動開展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和安全測評,加強安全監測和預警,保障信息安全。
(四)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嚴肅查處在監管工作中的責任落實不力、監管責任缺失、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依照規定對相關國家公職人員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發現問題多、社會反映強烈、監管效果不明顯的縣市區、部門和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加大對典型案例的通報力度,形成震懾。
(五)加強宣傳引導。充分運用多種宣傳方式,大力宣傳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重要作用。加強政策解讀,動員社會各方共同推進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及時總結經驗,展示工作成效,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為落實各項政策措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