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20年農村氣代煤工程市場準入的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2020年氣代煤工程市場準入,確保氣代煤工程質量和安全運營,如期完成2020年我市氣代煤工程任務目標,根據《招標投標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河北省燃氣管理辦法》,現就我市2020年農村氣代煤工程市場準入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國家及省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有關規定,建立嚴格的農村氣代煤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環境,依法依規及時清退不達標的市場主體,有效防范各類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確保農村氣代煤工程質量和運行安全。
二、嚴格準入條件
一是嚴格遴選實施主體,充分考慮燃氣企業業績,防止燃氣管網碎片化。承擔2020年農村氣代煤工程任務的燃氣企業,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從2017至2019年在我市農村氣代煤工作推進中工程建設和運營業績優秀的企業中產生。凡在2017至2019有未能履行供氣協議、未按時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不得再參與2020年氣代煤工程建設。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可參照《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轄區燃氣企業市場準入的具體操作程序或辦法,依法依規簽訂燃氣特許經營協議。依縣域規模不同,原則上每縣市區燃氣數量控制到2-4家。
二是確保具備承擔2020年氣代煤工程任務建設的實力。擬承擔2020年氣代煤工程任務的燃氣企業,要與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簽訂責任狀,具備完成通氣取暖任務和安全生產運營服務的能力和實力,工程質量達到《農村氣代煤工程技術規程》(2019年版)要求,并保證按時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并達到通氣使用條件。
三是具備氣源保障能力。實施主體應具備燃氣經營資質,具有穩定的氣源、管道輸送能力并與上游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實施主體應制定天然氣應急保供預案,擁有調峰儲氣設施或手段,按照《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管理辦法》要求,擁有不低于國家規定的儲備氣量,確保調峰和應急需求。
四是具備燃氣經營主體資質和資金保障能力。實施主體要符合《城鎮燃氣管理辦法管理條例》《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和《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專業培訓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具備健全的財務制度,擁有較強的投融資能力和工程資金支付能力。
五是具備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實施主體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應健全,具有全面辨識分級管控安全風險、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整改,確保各類風險可控、各項隱患問題整改到位的能力。要擁有專業應急搶險隊伍、物資、車輛、設備。具備24小時應急救援、搶修能力。要按照有關規定,配齊具有相應工作經驗和能力的安全監管員、安全巡查員,并按照當地標準設立安全保證金。實施主體應為所有燃氣用戶配備符合國家規范的智能燃氣計量表、安全自閉閥、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逐步建立安全監管信息平臺體系。
六是具備相應的管理及運營服務能力。實施主體應用有完善的質量、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等各項國家及省要求的體系和完善的客戶服務體系,建立用戶檔案,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具備24小時客戶服務能力。
七是嚴格執行農村氣代煤氣價政策。實施主體應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氣價標準,對農村地區氣代煤農戶取消階梯氣價。農村居民氣代煤用氣價格,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商燃氣實施企業出臺價格標準,實行管道天然氣供應的,農村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符合省、市政策要求。
三、建立退出機制
為了規范我市燃氣市場,各縣市區氣代煤推進工作機構、燃氣管理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公安消防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依法依規整頓燃氣市場,規范經營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我市農村燃氣市場健康發展。
一是清退不合格燃氣企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嚴格氣代煤市場退出制度,對已進入市場的企業,開展履行供氣協議、氣源、氣價保障、儲氣能力、安全運營、應急處置、維修服務等綜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無證經營、氣源保障不足、儲氣能力不足、實力不強、隨意漲氣價、出現工程質量和安全運行事故、運營服務不到位的經營主體,責令并監督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依規予以清退,收回特許經營權。
二是協調做好市場主體進入和退出的銜接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在檢測評估基礎上實現平穩過渡。鼓勵新老實施主體以合資合作、股權轉讓、收購等形式來確保我市農村氣代煤目標任務完成和氣代煤工程平穩運行。
四、強化對農村氣代煤工作的主體責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作為農村氣代煤工程市場準入和退出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對本區域燃氣市場準入和退出的組織領導,確保按時、安全、高效推進氣代煤工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可依據本指導意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